第三百三十七章 光辉之地 四十七(2/4)
作品:《异世魔王成长录》 反之奥斯定在「山中圣训诠释」说:「谁发见自己贪图恶事,把它当作好像善事似的,被它奴役而感到悲痛的,应有明达。」
正解我解答如下:正确地判断受造之物,这原本是属于明达之事。人之偶尔背离天主,就是为了受造之物。按照智慧篇第十四章十一节所说的:「受造物成了可憎之物,作了愚人脚前的陷阱。」他们就是那些没有正确地判断受造之物的人;因为他们以为完美的善,就在于这些受造之物。因此,他们以这些受造之物,作为自己最后的目的,因而犯了罪,失去了真正的善。一个人就是在对于受造之物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时,才能知道自己的损失;而他是借着明达之恩赐,才能作出这样的判断的。为此说,哀恸者的这端真福,与明达之恩赐相关。
释疑一、受造之善并不能引起神性的或属神的快乐,除非因为它们与那神性快乐的真正原因即天主之善有关。因此,神性的平安,以及其后的快乐,直接与智慧之恩赐相关。可是,与明达之恩赐相关的,首有对以往过错的哀恸,其后则有安慰,祇要人用其正确的判断,将受造物导向天主之善。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在这端真福里,把哀恸作为功劳,把其后的安慰作为奖赏;而这安慰,在今生开始,而在来世完成。
二、人就因研究真理而感到快乐;可是,有时他可能为了他研究真理所涉及的事物而生悲;哀恸之被认为属于明达,就在于此。
三、没有一端真福,与那祇在于鉴赏的明达或知识相关;因为人的真福并非在于鉴赏受造之物,而是在于鉴赏天主。不过,人的真福福,的确也有些在于善用受造之物,以及对它们怀有正当的情感。我这话,是针对世间旅途中的真福说的。为此,关于默观的真福,不归之于明达,却归之于那些关于天主之事的聪敏和智慧。
论信德
第十题总论不信
—分为十二节—
随后要讨论的,是相反的罪恶或恶习第一,论相反信德的不信;第二,论相反明认信德的亵渎;第三,论相反明达和聪敏的无知与迟钝。
关于第一点,我们应该讨论:一、一般的不信;二、异端;三、背弃信德。
关于第一点,可以提出十二个问题:
一、不信是不是罪。
二、它的主体是什么。
三、它是不是最大的罪。
四、是否不信者的每一个行为都是罪。
五、论不信的种类。
六、它们彼此互相比较。
七、我们是否应与不信者辩论信德。
八、是否应强使他们相信。
九、我们是否应与他们来往。
十、不信者是否有权管辖基督信徒。
十一、不信者的宗教仪式是否应予容许。
十二、是否可以相反其父母的意思,而为不信者的幼小子女付洗。
第一節不信是不是罪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不信似乎不是罪。因为:
一、每一个罪都是相反本性的,如同大马士革的若望在卷二所证明的。可是,不信似乎并不相反本性;因为奥斯定在「论圣人之预定」说:「能有信德,有如能有爱德一样,是合乎人的本性的;可是,实有信德,有如实有爱德一样,是属于信徒们恩宠的事。」所以,没有信德,亦即做一个不信的人,不是罪。
二、此外,人所不能避免的事不是罪;因为每一个罪都是自愿的。可是,避免不信,并非人力所能为,人因为除非有信德,是无法避免不信的;因为宗徒在罗马书第十章十四节说:「从未听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所以,不信似乎不是罪。
三、此外,如前所述,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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