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退位(4/9)

作品:《虎狼

会在这个问题上投赞成票的,他们不盼看被选民看成是卑鄙小人。

想起任红城对此的暧昧态度,缪首辅就把东林党党务总理找来一起讨论此事,任红城感到此事大好,他表现非常支撑缪首辅的诡计,但也仅限于口头支撑,一谈到杀人宽免权问题,任红城就说这种事他一个做不了主,而东林党召开机密会议研究后(也是全部议员都参加的机密会议),担心的不是宽免权问题而是国民党借此抹黑本党的可能。

最后大家感到这种事要做就要一起做,谁也不能躲在边上不让自己的手沾血。制宪会议全部议员参加的机密会议上(用的还是议会大厅,但是找了个休会的时间举办,躲开了媒体的旁听。),十几个党派各抒己见,今夜没有记载员却有大家带来的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认为这种宽免权有很大的问题,目前南明只有部队和警察有伤人和杀人的宽免权,战斗期间部队杀人宽免权理所应当,警察在执法时的宽免权也很轻易懂得——不禁止犯法份子他们就会对社会和平民造成伤害,警察的攻击行动是被动的。但是宽免空军突击队长可能的罪恶从道理上很难说通,由于南明监国太子并没有打算伤害任何人,而是制宪会议往勾引他从事罪恶,换言之就是假如制宪会议不折腾这事就不会有人受害,那么这个宽免权就变得很难成立。

还有一个法律顾问提出一个严正的问题,那就是即使制宪会议批准了这个宽免权,在南明司法已经独立的情况下,最高提刑官仍然可能否决这个法案。假如法案真的被最高提刑官否决的话,那突击队队长就犯有谋杀罪,而指使他从事这种行动的人就犯有教唆谋杀罪——缪首辅是确定逃不掉的。

创造这个危险后,缪首辅立即表现他不能单干这事,否则一旦失事他知道这帮反对派议员确定会落井下石。缪首辅请求制宪会议首先通过这个法案,然后送交提刑司检查,当提刑官没有发布这个法案非法后他才干开端举动……这是为全部制宪会议谋福,缪首辅认为自己的安全应当得到确保,他的这个想法和空降突击队队长的思路是一样的。

但是一旦通过这个法案那诡计立即就会大白于光天化日之下,到时候就算提刑司不否决这个提案也不要想引蛇出洞成功了。

几乎所有制宪会议的代表都乐于见到明皇退位,大部分人在衡量利弊后也认为自己就算赞成这个提案也能保证持续胜选,这些人都请求缪首辅英勇地承担起责任来,他们也保证愿意在未来通过这个对缪首辅来说也是免责的提案;为了打算能够顺利达成,大家建议缪首辅把九位最高提刑官也拉进密谋团伙,让他们保证不否决这个提案——现在上院还没有筹备好,齐国公保证过而且应当不会否决下院的这个提案唯一的麻烦就是几个最高提刑官。

一番争吵后缪首辅批准了先上车后补票的方案,确实一旦先通过提案诡计就彻底裸露了,他请求大家签订保证书保证通过这个议案。但这个请求遭到了大部分表现支撑举动的议员的拒尽,他们不想有痛处被抓在缪首辅手中。可他们不给保证缪首辅坚决不肯开端举动,最后达成的让步协议是:缪首辅先往把几位最高提刑官拉进来,等提刑官保证承认这个法案正当后,他们再给缪首辅提出议案的保证。

固然明知这个请求明显违背司法独立精力,不过为了把诡计进行到底(实在这时缪首辅已经泄气一大半了,只是他做事爱好有始有终。),缪首辅还是硬着头皮往找九位最高提刑官,并被其中六个断然拒尽:提刑官不事先参与立法讨论或用其他情势干涉立法,只是在法案经过两院通过并且被齐国公批准后再审核是否有违宪法精力——这点不但写在制宪会议自己的记载上,齐国公也再三对提刑官强调过。

剩下三个觉悟没有那么高、那么彻底的最高提刑官出于好奇心理,问了下缪首辅到底想通过什么样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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